厂房装修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责任,既然如此,都要遵守哪些法律责任呢?本期文章,就为大家介绍厂房装修的两条法律责任,还请多多留意。
厂房装修的第一条法律责任

厂房装修公司及相关施工负责人要注意,若施工时有以下4种行为之一的,将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处罚款:
(1)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卫生间,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、混凝土墙体的,对装修人处500元-1000元的罚款,对装修公司处1000元-10000元的罚款;
(2)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或者降低节能效果的,对装修公司处1000元-5000元的罚款;
(3)擅自拆改供暖、燃气管道和设施的,对装修人处500元-1000元的罚款;
(4)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,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,对装修人处500元-1000元的罚款,对装修公司处1000元-10000元的罚款。
厂房装修的第二条法律责任
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,在厂房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、构筑物的,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、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、窗的,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《城市规划法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。
注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第二条第7项规定:将《厂房装修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10号)第三十九条中的“《城市规划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”。
以上就是厂房装修的两条法律责任,厂房装修公司及相关施工负责人一定要注意。最后,如果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厂房装修方面的知识,请点击“装修知识”查看。
